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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4-04-03 来源:民生保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借机构改革东风,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务实求新,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机构人员融合。2019年2月成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市国土资源局划入17人,原市规划委员会划入5人,原农业委员会划入14人,原海洋与渔业局划入6人,省委组织部人才引进1名,目前局机关实有在编人员45人。

  2.调整下属事业单位隶属关系。根据市编委《关于暂时调整部分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的通知》,将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是黄泥沟国有土地管理中心、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矿务站、市测绘服务中心、市森林植物检疫站、儋州林场、市鹿母湾林场、市雅星林场、市海洋执法支队隶属于我局,将各基层所国土资源管理所调整为我局的派出机构。

  1.规划编制方面。开展儋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儋州市体育广场中心片区控规修编工作;全市32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儋州市营商环境评估与优化提升研究策划、儋州市与洋浦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的策略规划、儋州市峨蔓火山岩海岸带休闲区策划研究、儋州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枢纽概念性规划等专项研究工作;完成了滨海新区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程序开展并完成了22个建设项目控规图则调整(编制)工作;即将启动儋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儋州市城区控规、镇总规、控规、村庄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儋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和《儋州市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编制工作。

  2.规划管理方面。开展并完成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核检查14项,办理规划许可项目9宗,建筑面积309139.48平方米(其中:商品项目1宗,建筑面积32660平方米;办理选址意见书4宗,用地面积23555.95平方米;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6宗,用地面积409622.40平方米。

  拟定了《儋州市农房规划报建管理暂行办法》报市政府即将批复实施,规范我市村庄农房规划报建。同时,为规范我市那大城区的私房建设,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那大城区私有住宅改造重建有关问题的请示》,以规范那大城区危旧私房重建工作。

  1.土地报批方面。加大用地报批力度,今年以来,涉及扶贫、农果产业项目的设施农用地材料完成备案6宗,面积9.65公顷;完成项目申请建设用地预审材料4宗;2019年我市需农转用的项目有25个,用地总规模49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约92公顷,截至目前,已组卷上报省厅的项目有7个,省政府批4个,省厅过会的3个。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控制项目的建设规模,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工作落到实处。

  2.土地收储与清理方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收储和政府储备用地清理工作扎实有效。一是草拟了《儋州市征地安置留用地管理办法》和《儋州市2019年土地收储计划》报请市政府;二是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5宗510.578 亩,其中,儋州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55亩土地、那大镇政府那东公路那大路段55.84亩土地、海南和生元高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62.433亩土地、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5.985亩土地及儋州中藤藤艺制品有限公司22.77亩;三是清理体育文化中心项目973亩政府储备用地。

  3.土地供应方面。截止今年6月30日,供应土地10宗,总面积49.04公顷(735.574亩),其中:挂牌3宗,总面积公顷5.897公顷(88.466亩),划拨7宗,总面积43.1406公顷(647.19亩)。土地出让金入库9663.988434万元。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2宗,土地面积35.65亩(23767.4平方米),补缴土地出让金1104.03万元。土地出让金共计10768.018万元。我市疑似闲置土地在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上体现的有8宗,总面积9.3公顷(139.5亩),其中2宗是延期开发,2宗慢慢的开始动工,2宗处置方式为无偿收回,已经下发无偿收回决定书,正在进行行政诉讼,尚未判决。1宗为征收土地闲置费,已经下达征收决定,无行政复议和诉讼。1宗为未到竣工时间。

  1.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57.54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面积131.52万亩。5月份对各镇2018年度在耕地保护方面做自查。

  2.土地整理项目方面。紧紧围绕解决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的任务,着力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得到一定效果推进。一是光村镇蔡坊坡耕地开垦项目总投资2133.08万元,建设规模3371.314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761.091亩;二是儋州市光村镇扁墩村耕地开垦项目总投资1635.74万元,建设规模1531.24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058.54亩;三是儋州市排浦镇小江坡(田头)耕地开垦项目(一期)总投资1050.08万元,建设规模635.69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55.56亩; 四是儋州市海头镇枫根村旱改水项目,计划投资1800万元,建设规模2200.07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555.83亩。

  1.地理测绘方面。2019年上半年度对我市卫片执法测量542宗;征地放桩测量9宗,面积1213.408亩;耕保报批材料4宗,面积708.091亩;用地出让勘测定界6宗,面积960.241亩;村庄地形图测量30个村委会(包含203个自然村),面积39656亩;儋州市大棚房图斑调查261宗;配合相关业务科室、部门的其他日常工作。

  2.不动产登记管理方面。一是办理不动产权证12307宗,面积9877.4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一体首次登记4811宗,面积9379.3万平方米;转移登记6468宗,面积57.5万平方米;变更登记181宗,面积6.1万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344宗,面积402万平方米;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07宗,面积2.7万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8宗,面积0.2万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149宗,面积11.5万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184宗,面积16.6万平方米;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55宗,面积1.5万平方米。二是办理注销登记1071宗,面积255.7万平方米;预告登记4711宗,面积36万平方米。三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登记)7557宗,面积330万平方米。四是办理不动产权查询53586宗。五是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备案证明121宗,房屋租赁面积5668平方米。

  3.三调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完成我市201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为掌握我市土地利用现状变动情况提供基础数据。二是开展儋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已完成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成果提交省三调办核查。目前,已组织三个技术队伍根据省三调办反馈核查意见进行加班加点整改工作,将按省三调办的要求提交合格的调查成果。

  编制我局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录清单。我局进入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共30项,其中“马上办” 事项 4 项,“网上办” 事项 26项,“一次办” 事项 4项。

  认真贯彻执行《儋州市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和《儋州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高质量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努力做到申请人办理事项实现“一次都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依托实体服务大厅,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改革理念,变各科室“专科”服务方式为“全科”服务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从“多窗式”服务向“一窗式”服务转变。

  2019年上半年审批办共受理办结12705件审批事项,其中林业11897件、规划768件、土地40件。

  完成我市2018年矿山固体资源报表填报工作和矿山双机一公开网上信息填报工作;会同属地政府验收长盛矿业有限公司和庆龟岭红柱石和兰洋春雷石圹矿闭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两家通过验收,平整土地12亩,种林复绿16亩,土地交回给属地管理。

  1.落实目标责任制方面。一是根据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2016-2020)》,以及省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拟稿以市政府名义上报我市2018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工作情况和自评分,并做好迎接省级检查准备工作。二是根据市政府与镇政府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2016-2020)》的工作要求,呈报市政府同意,以我局名义印发通知,于7月对各镇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工作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呈报市政府。

  2.林地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占用林地管理和服务,受理临时占用林地19件,已审批办理8件,面积6.2333公顷。二是加强2018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查处和整改工作。对非法占用林地建房的违法图斑,交由镇政府按两违整治要求做查处;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项目和滥伐林木的违法图斑,由林业执法大队依法查处。三是开展儋州市“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排查破坏林地改种农作物等非法开垦林地,毁林开发等非法占用林地,25度以上的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盗伐滥伐林木,别墅、高尔夫球场、豪华墓地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采石采砂、矿产开发等违法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后不按规程规定更新造林等违法行为。

  3.林木采伐和流通管理方面。一是严控林木采伐限额依法执行采伐制度,加大采伐监督,严格伐中、伐后检查和管理。2019年,全市林木采伐限额34.0267万立方米(其中一般商品林31.317万立方米,公益林33.2万立方米)。2019年上半年,办理林木采伐面积1496.05公顷,采伐蓄积量171879.8立方米(其中一般商品林160042.32立方米,公益林11837.48立方米);二是加强木材运输管理。2019年上半年,共向省林业厅领取190本木材运输证(省内150本,省外40本),木材运输总量为9.6337万立方米,其中木材加工二次运输为3.3483万立方米;地方与农垦采伐运输为4.139万立方米;金华采伐运输为2.1464万立方米。

  4.植树造林管护方面。2019年,省林业局下达我市植树造林计划任务为11000亩,其中考核指令性造林计划5500亩。上半年已完成各类植树造林3800亩,其中老残林更新3500亩,四边复绿及受损林地恢复造林150亩,红树林恢复造林101.3亩,其他造林48.7亩。

  组织开展了3月“海南义务植树月”活动,全市集中义务植树活动参与人数1.5万人次,植树3.5万株。带动全市上半年参与义务植树人数20万人次,植树25万株(含其他尽责形式折算)。

  按照《种子法》的要求,狠抓林木种苗生产质量和管理。全市育苗面积309亩,其中上半年新育85亩,苗木产量52万株,其中良种35万株。除用于常规造林外,还调拨给全市农村、农户、林场各类苗木3.5万株,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绿化工作,以及扶持农户发展经济林果,促进了林业产业体系调整。上半年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5份。开展林木种苗执法检查、油茶种苗专项检查、“双打”专项行动等工作,并分别向省种苗站和市“双打”办报送相关报告和信息。

  1.湿地保护方面。一是对峨蔓镇上、下浦地区的815亩养殖塘(其中:低位养殖塘421.8亩)进行依法拆除,并投入2834.04万元进行生态修复,目前已种植红树林苗木共5万株苗,其中白骨壤3万株,桐花树2万株,种植培养面积共25亩。二是对海南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的117口,共1734.1亩养殖池进行依法拆除,目前已拆除养殖塘985亩。三是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对中和镇七里村古玉蕊林湿地开展科学考察,并初步形成科考报告。四是加强与市财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接,做好新英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和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五是做好日常管护工作,协助省林业局完成全省红树林调查,圆满完成“院士专家海南行”等有关考察工作。

  2.公益林管护方面。严格执行“多规合一”成果,对全市公益林进行责任区、小班地块划分,对新规划的公益林地块进行定界立碑,全市规划设立250个界碑,截止目前完成130个。聘请207名专职管护人员进行管护,其中:市林业局直聘管护人员157名(技术员15名,管理员15名,护林员127名)儋州林场等6个管护单位聘用管护人员50名(生态办主任1名,技术员5名,管理员5名,护林员39名)。除专职管护人员外,结合市专项财政资金,在全市8个有公益林分布的镇,聘用743名公益林护绿员进行管护,全市公益林上半年管护成效良好,无重大案件发生。

  3.水源地保护方面。负责儋州市集中饮用水保护地农业面源的外业工作,对松涛水库、南茶水库一、二级保护地2400亩和七个排放口4300亩共计6700亩用地进行分户,明确土地种类、面积、户主等。为一下步的检测、补助等打下基础。

  (1)加大巡查力度。一是以“爱鸟周”为契机,指导各自然保护区和林场对本辖区开展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的野外巡查,完善巡护路线,密切监控进入野生动物栖息地各类人员的活动。二是督促各自然保护区和林区采取“三清”措施,在巡护中重点排查使用网捕、毒药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三是在新盈湾湿地公园、洛基鹭鸟天堂等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减少影响和干扰鸟类的栖息环境的人类活动。

  (2)加强日常监管。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强对我市花鸟市场、养殖场、餐馆、饭店做监督检查。一是对目前我市仅有的万福市场旁一处花鸟买卖店进行暗访。二是督促各养殖场按所发台账填写资料,并规范写明物种的存栏情况、死亡情况(注明死亡原因、死亡解决方法)、销售情况、饲料来源情况等,加强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防养殖场成为非法交易候鸟等野生动物的“加工厂”、“中转站”或“庇护所”。三是加强对餐馆、饭店的检查,暂未发现非法贩卖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情况。

  (3)加强联动检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及打击力度,加强与市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和部门的联动,互换信息源自,对发现的非法贩卖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果断处置,坚决打击。2019年4月8日,市森林公安局抓获三名非法猎捕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员,查获“三有”名录保护野生动物活体白面水鸟两只,6月19日,查获八一农场三分场涉嫌非法养殖蛇类的案件。

  (4)加强保护宣传。一是利用我市公益林管护人员的工作特点和便利,发动市公益林各责任区管护人员、各管护单位管护人员在各自责任区和管护单位中对群众宣传保护鸟类及野生动物的好处。二是发放5000余份宣传图册和100余条宣传横幅,并张贴在全市公益林责任区、保护区、候鸟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主要内容是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及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在繁荣生态文化、维护生态平衡中的作用和重要意义。三是在重点地区(番加自然保护区、海南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等)树立宣传栏20块,加大对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四是在候鸟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人与野生动物密切接触等高风险区域,如新盈红树林公园、各公益林林区、各自然保护区等地入口设置警示牌,告知公众远离野生动物,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目前,通过群众举报,放生蟒蛇2条,送3条苏卡达龟和猴面鹰1头至海口市陆生动物救助中心救助。

  (5)加强野猪非洲猪瘟监测。为加强对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联合市畜牧局对我市人工野猪养殖场进行采样检测,对存栏生猪较多的海南儋州正清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进行两次采样监测。对野外野猪,安排管护人员进入林区前做好消毒,防止管护人员将病原体带进林区,感染野外野猪。

  1.海域海岛管理方面。开展海花岛离岛桥梁2号岛离岛桥梁1号桥(跨海桥梁一)、2号桥(跨海桥梁七)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

  2.海域生态修复方面。开展潟湖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工程,计划推填与清理违建鱼塘面积28.84万㎡、生态修复与保护3.96万㎡;在海花岛周边海域完成共111组人工生态礁的定点投放;在海花岛周边海域完成5000株珊瑚母株的投放,同时开展白蝶贝种苗培育;在海花岛周边海域增殖放流11万尾鱼苗。

  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交办我市共14件,目前已办结11件,未办结3件,办结率约79%。国家海洋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共11个问题,细化为32项,目前,23项已完成整改,9项正在整改,办结率约72%。

  海花岛项目整改情况,我市对涉及海花岛项目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清单,对海花岛项目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53亿元并已收缴到位;对罚款到位的违规用海项目和不再续期的用海项目督促海花岛公司予以拆除。截止目前,已全部拆除10个用海项目,2个用海项目正在拆除;在海花岛周边海域完成111组人工生态礁的定点投放,完成5000株珊瑚母株的投放和增殖放流11万尾鱼苗。

  水产养殖污染整改情况。我市组织各责任部门依法对峨蔓、海头、排浦、光村等镇的违法养殖场(池)及取排水设施进行拆除,其拆除养殖场(池)131个,取排水管道2039余条,修复791.63亩。

  1.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线索提供要及时,行业管理要规范、源头治理要建制,治乱斗争要持久”的原则,持续深入宣传发动,深挖线索案件,系统筑思想,上下齐努力,切实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一是成立线索专班。党委书记、副局长黎桂雄作为第一责任人任小组组长亲自抓,并将其摆到工作的突出位置。分管工作副局长何家传为副组长,廉政办、执法支队等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线索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强化工作措施,深挖细查摸清涉黑涉恶线索。各下属单位、科室之间加强配合,加大对集体土地使用方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项目招投标方面、国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执法查处等方面的排查力度。聚焦征地、租地、拆迁、非法占地、挖土卖土等领域黑恶势力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深挖细查,细化措施,全面排查。自2019年4月7号以来,自然资源领域共出动8次 50 人次,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同时积极努力配合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深入细致摸排,梳理甄别线索。自从中央督查组进驻我省以来,市扫黑办向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办线件,经梳理甄别,目前上报核查材料21件;四是积极努力配合、及时查封。自从中央督查组进驻我省以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市政法委开展依法对李壮勋等12人的不动产给予暂时查封,暂缓转让、过户、抵押等涉及该财产权利处置行为。从已核查出电信网络诈骗重点人员及直属的257条不动产登记信息及569条宅基地信息中,对同一人名下有两套以上不动产登记信息作进一步筛查。核实吴峰等1055人不动产登记情况,对何开武等40人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并于4月18日进行查封;五是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充分的利用多媒体、标语条幅等各种各样的形式开展新一轮的宣传发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000多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全系统热情参加、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和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打击的高压态势。

  开展国土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卫片执法检查。对上一年度下发的615个图斑进行分类判定、资料收集并组卷,并已将卫片信息按要求上报省厅;二是巡查、信访案件办理。上半年共立案巡查、信访类违法案件3宗,已全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三是例行督察问题整改。通过对90个问题(含往年未整改到位15个),逐个分析,逐宗督促整改,通过多次到省厅对接,已完成整改60(66.67%)。基本完成整改20个,整改率为22.22%。尚未整改完成10个,未完成整改率为11.11%;四是“大棚房”清理整治。对全市境内3宗“大棚房”,违反法律法规建筑个数15个,占用耕地3.124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0.429亩)。已拆除违反法律法规项目14个,面积2.957亩;完善设施农用地手续1个,面积0.167亩。完成整改进度100%,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开展林业执法监察工作。案件受理。截止今年6月份,我大队共受理林业案件(含移交)297宗(其中2018年森林督查非法占用林地图斑133宗,2018年疑似无证采伐图斑53宗,2018年为结案件83宗,2019年12345信访举报12宗,其它线宗,报案1宗,);案件查处。结案26宗,答复12345信访举报12宗,答复调处率100%。

  4.开展渔业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渔业安全执法行动或检查行动约58人次,组织出动执法艇、车辆100艘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登船检查约200艘次,检查养殖场、渔排约28次。共查处违规作业渔船3艘次,行政处罚3.5万元,责令渔船整改18艘次;2019年通过CDMA手机800次转发天气预报、救灾信息27条,共安装AIS防避碰终端仪718台,防伪标识和船牌安装2825艘;摸清涉渔三无船舶约2138艘,其中白马井港721艘,排浦港38艘,光村片区545艘,洋加东港19艘,南港54艘,海头港271艘,新英片区490艘。(十二)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

  1.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发挥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示范作用。制定《2019年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表》,确定必读书目,落实学习专题,有专人负责讲解,公开通报学习内容;抓好支部学习教育,把习的系列讲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文件精神作为各支部每会必学内容,列入全年的学习计划,制定《2019年党建工作规划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把会议学习等资料整理归档,落实痕迹管理,做到即有签到、有议程、有学习材料( 发言材料)、有记录、有笔记、有图片,精心填写党建工作台帐,真实反映党员活动情况。

  2.深化整治思想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4·13重要讲线号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首要的政治任务;组织我局党员干部分别到红军井旧址、琼崖抗日独立总队旧址、临儋联县委旧址和“歃血结盟、永跟党走”旧址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3.抓好党员队伍管理。一是做好局机关党员发展工作,重点做好3名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和培训工作。二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和“失联”党员组织处理工作。落实对党员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对特困党员的关怀机制。三是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登记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由党员个人按一课一记进行填写,党支部书记在学时登记档案中签名确认,所在党支部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一是政府储备用地清理进展慢。由于政府储备用地遗留问题多,同时存在周边群众复耕复种及侵占储备用地现象,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力量不足,难协调市、镇各部门来推进储备用地清理工作。

  二是矿山治理工作进度慢。矿山闭坑后,企业不主动履行义务,矿山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村庄地形图测量进度慢。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大多外业人员长期压在乡镇,导致工作进展相对较慢。

  四是镇总体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主体为镇政府,目前仅兰洋镇、八一雅星开始启动该项工作,其他各镇进展滞后。

  六是珊瑚礁、白蝶贝等海洋生物对海花岛周边海域的适应性有待严谨的科学调查论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工作应待调查论证之后选择正真适合的物种进行投放,且生态修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珊瑚礁、白蝶贝等海洋生物的恢复难于在极短的时间内见效。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创新举措,主动作为,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为我市建设成西部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继续开展各镇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开展各镇(13个镇、农场;那大镇、白马井镇、排浦镇纳入中心城区,不单独编制)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确保多规开发边界法定规划全覆盖。完成107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快速推进农田保护工作,完善耕地保护考核机制,统筹做好资源保护。

  四是加大土地收储及供给力度。2019年计划收储土地规模总面积为5918.0592亩。计划2019年底完成那大城区、滨海新区、兰洋风情小镇等地区3000亩政府储备用地清理工作;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五是继续按省三调办的工作部署,开展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争取按质按量提交合格的调查成果,为我市国土利用开发提供基础数据。

  六是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

  七是继续推进林业生态恢复造林工作。按照省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继续做好老残林更新、“四边”复绿植树等工作,重点抓好环保督查、林地督查涉及的复绿整改地块的植树造林工作。抓好林业产业体系调,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以及高效经济林造林,力争完成全年11000亩的植树造林计划。

  八是强化土地执法监督。继续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加强矿业综合管理,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九是继续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和举报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