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和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规范依照每平方米65元履行。
12日,记者从市政府得悉,《南昌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细则》10月1日起实施。我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和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规范依照每平方米65元履行。
与此同时,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规范依照每平方米45元履行。我市规则,部分建设项目能够免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比方部队营房(不含营业性用房)及军事设施;医院作业用房(不含医院内团体宿舍);幼儿园、学历教育校园的教育及教育辅佐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不含校园内的教师团体宿舍);经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福利项目等等。此外,部分建设项目能够减征50%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比方:有害工业外迁项目、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国家预算内资金拨款的项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以及省级以上开展变革、财政部门规则的其他能够减征的项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