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供货商对上述成果有贰言,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歇息)向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提出质疑(贰言),质疑资料递送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瑶海建造大厦2楼206室,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安徽省政府收购供货商质疑处理的办法》等法令和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景象奉告如下: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自己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首要负责人,或许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许盖章,并加盖公章。 4、质疑事项含有片面猜想等内容且未供给有用线、对其他供货商的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质疑,没办法供给合法来历途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