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3年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奖补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加快建设农业强县的意见的通知》(阳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统筹省市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情况,立足当前阳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奖补办法。
(一)奖补范围。聚焦水果、茶叶、中药材、优质稻米、水产、畜禽及畜禽产品、食用油、蔬菜等八大重点农业产业,加大产业基地建设和实施产业链强链补链工程,促进全县农业三产融合发展。
1.申报主体须为阳新县内合法注册登记1年以上且具备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及社会化组织或镇村,县级以上(含)重点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县级以上(含)示范社(示范农场)或“六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
2.申报主体须建立联农带农富农发展机制(带动5户及以上脱贫户),且制度健全、配套设施完善、管理运行规范、生产经营良好,主营产业高质量发展前景好、特色亮,产品科技含量高,品牌响、经济效益明显。
3.申报主体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近3年内不存在违法用地、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建设避雨棚等简易防冻设施(65万元)。对年度内建设面积20亩以上的,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每亩1500元的标准奖补,单个主体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2)建设简易大棚防冻设施(63万元)。年度内建设面积15亩以上的,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每亩3000元标准奖补,单个主体补贴总额不超过7万元。
(3)建设连栋大棚防冻设施(45万元)。对年度内建设高标准连栋大棚,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每亩15000元的标准奖补,单个主体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4)实施物理防冻措施(50万元)。动员橘农根据极寒天气预报,适当提前采取物理防冻措施。面向50亩以上规模种植户,按照100元/亩标准统一采购有机肥、谷壳等防冻物资实行物化支持。
(1)支持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年度内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并投入正常使用的,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每亩600元的标准奖补,单个主体不超过5万元。
(2)支持柑橘品质提升。对2022年度参加省级柑橘产业相关活动,获得金奖、银奖,分别按照2万元、1万元给予奖补。
3.“阳新柑桔”统一包装(20万元)。对“阳新柑桔”进行统一包装管理,减少各基地柑桔内耗竞争,节省大量广告传播费用,提升“阳新柑桔”品牌知名度,提高盈利水平,加快阳新柑桔产业发展。
4.“阳新柑桔”品牌宣传及推广(20万元)。“阳新柑桔”官方宣传片拍摄、剪辑及官方宣传手册设计制作资金20万元。
5.阳新县柑桔协会(5万元)。支持阳新县柑桔协会开展技术咨询培训,组织县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各种各样的形式的品牌宣传和推介活动,参加各种农业博览会、展销会等营销活动,给予一次性支持5万元。
对茶叶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基地,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开展喷滴灌设施、茶叶加工厂、加工设施建设的,结合实际投入额度30%进行支持,单个主体不超过6万元。
(1)支持区域公用品牌推介宣传(142万元)。支持阳新芽茶、富川红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对市、县茶艺节的承办单位予以一次性补贴。
(2)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20万元)。一是对获得阳新县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的主体按照1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二是对区域公用品牌富川红等包装统一印制给予支持。
(3)创建茶叶交易市场(15万元)。支持阳新县农发茶业有限公司创建阳新县茶叶交易市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直销店,给予一次性支持15万元。
(4)重点品牌提升(7万元)。对参加省级茶产业相关活动,获得金奖、银奖,分别按照2万元、1万元给予奖补。
3.阳新县茶叶协会(5万元)。支持阳新县茶叶协会开展技术咨询培训,组织县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各种各样的形式的品牌宣传和推介活动,参加各种农业博览会、茶博会等营销活动,给予一次性支持5万元。
1.支持生态药园、中药材加工建设(55万元)。对运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有机肥代替化肥、仿野生生态种植等关键技术的中药材生产园,发展中药材加工项目,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30%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主体不超过15万元。
2.阳新县中药材协会5万元。支持阳新县中药材协会开展技术咨询培训,组织县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各种各样的形式的品牌宣传和推介活动,参加各种农业博览会、展销会等营销活动,给予一次性支持5万元。
(1)创建蔬菜绿色示范基地(60万元)。围绕“两品一标”,大力推广蔬菜绿色化生产,择优创建蔬菜绿色示范基地3000亩,按每亩不高于200元的标准,采购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杀虫剂、杀菌剂、土壤调理剂等生物农药,用于支持示范基地绿色化生产。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农药利用率,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全方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
(2)支持设施农业建设(64万元)。对未享受财政衔接资金,新(扩)建钢架大棚或安装水肥一体化设施的规模在2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择优奖补150亩,每亩按照20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对建设烘干房、冷藏保鲜、分拣设施、购置冷链运输车等设备的蔬菜生产主体,按不超过投资总额30%的标准,择优奖补5—8家,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15万元。
(3)果蔬新品种、新模式、新技术示范推广(20万元)。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全力发展湖蒿、哈密瓜、食用菌等特色蔬菜种植,进一步推广科学种植模式及优质高效的蔬菜田间管理方式,优化品种循环层次,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复种指数,实现科学管理、循环生产,坚持有机、绿色发展趋势。对种植湖蒿、哈密瓜、食用菌等特色蔬菜或者开展新模式、新技术示范的蔬菜主体,按照每亩不高于2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
2.发展蔬菜初深加工(45万元)。鼓励蔬菜生产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等初深加工。对投资初深加工项目100万元以上蔬菜生产主体,按不超过投资总额30%的标准,择优奖补2—4家,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15万元。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公司的发展,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3.开展院校科学技术合作(36万元)。一是投资15万元,实施“水稻—湖蒿”水旱轮作对湖蒿青枯病的控制机理研究项目,改良宝塔湖蒿田土壤结构,防治青枯病的发生。项目期限为2年,共计30万元,今年支付15万元。二是投资21万元,总结历年来阳新湖蒿高质高效生产及其产业化发展取得的成果与经验,编制《阳新湖蒿产业化的理论与实践》并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
(1)提升加工能力(150万元)。对主营产业为稻米且2023年带动超过农户100户的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新购置设备、改造升级原有生产线的,按照不超过设施设备投资总额30%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
(2)拓展产业链条(30万元)。挖掘优质稻米产业链“深”度和“宽”度,支持休闲食品、米粉、印子粑、折子粉精深加工链条。对新购置设备、改造升级原有生产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不超过设施设备投资总额30%的标准予以奖补,单个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支持特色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15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方式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双水双绿”黑米、“胚芽米”、“β-葡聚糖大米”、“再生稻大米”和“酵素大米”产业建设的,各择优选取1家,按照每家3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3.支持优质稻米品牌建设(25万元)。支持优质大米产业链宣传片打造、开展优质稻大米现场品鉴活动。支持申报“阳新”大米公共区域品牌建设。
1.油脂加工公司培育(40万元)。重点油脂加工公司新建或改扩建、加工设施技术改造升级等。对新建或改扩建的日产达3吨以上的县域内食用油加工公司,2023年收购并就地加工县内生产的油菜籽数量在200吨(含)以上的,择优选取2家,按照不超过新型设备投资总额30%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小型食用油加工公司建设(30万元)。对新建食用油加工设施设备总投资达25万元以上,日产250公斤以上的小型食用油加工公司,择优奖取6家,按照每家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3.支持油菜籽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20万元)。对通过土地流转开发利用冬闲田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三沟”配套,实施高效施肥、绿色防控技术,种植高油酸油菜籽,创建特色菜籽油品牌的绿色标准化油菜籽生产基地,择优选取2个,按照100元/亩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支持食用油品牌宣传(15万元)。对利用抖音、直播带货、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食用油品牌宣传且通过线吨以上带动周边加工公司效益明显的油脂加工经营主体,按照品牌宣传、推介费用的30%予以支持,单个主体支持总额不超过3万元。
5.支持油菜移栽机叠补(10万元)。支持新型油菜移栽机购置,提升油菜生产效率,单机补贴为农机国补后30%,单机总额不超过2万元。
6.加强菜籽油产业宣传(5万元)。制作菜籽油产业专题片,提升阳新油菜大县强县形象。
1.择优奖补新建、改扩建畜禽场15个(120万元)。养殖场选址科学,布局合理,建设审批手续齐全,并取得了环评备案、营业执照、《动物卫生条件合格证》,已进入国家直联直报系统(平台);企业诚信度高,近两年无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无重大疫情发生;新建、改扩建当年投入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按当年建设内容投资总量8%予以奖补,每个养殖场奖补资金总量不超过8万元,但不重复享受本年度畜禽养殖场同类型支持奖补政策。
2.阳新屯鸟 产业链建设(82万元)。通过举办屯鸟汤节等形式,编制阳新屯鸟 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阳新屯鸟的知名度和发展规范性,促进屯鸟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支持孵化基地建设。支持举办首届阳新屯鸟 汤节和阳新屯鸟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阳新屯鸟扩繁基地支持,每个最高不超过3万元。
3.择优奖补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示范场10个(30万元)。粪污解决方法科学,资源化利用充分,设施设备配套完善,配套50亩以上经济作物种植示范基地,养殖场环境整洁卫生。按当年项目建设内容投入资金总量10%予以支持,每个养殖场支持资金总量不超过3万元。但不重复享受本年度畜禽养殖同类型支持奖补政策。
4.畜禽屠宰加工和有机肥厂建设(30万元)。审批手续齐全,厂房建设标准,机械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完善并投入正常生产运行。按当年项目建设资金总量10%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20万元。
1.委托科研院所制定阳新县渔业规划(10万元)。委托第三方科研院所制定阳新县渔业发展规划(5年),针对阳新县现有滩涂水域资源,分析目前养殖现状,对阳新县未来五年渔业发展趋势做到合理规划,委托费用10万元。
2.支持“五大行动”示范基地建设(30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代替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五大行动”示范基地建设,实现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对螃蟹养殖规模500亩以上、改造规模达100亩以上、示范带动面积800亩以上,养殖区域符合国土部门要求且不在“坑塘改造”红线范围内“五大行动”示范基地,择优奖补1家,水质超标排放则不予奖补,奖补金额30万元。
3.支持智能化美丽渔场建设(50万)。一是打造现代智能化美丽渔场,建设智能化养殖设施,同步开展场区环境优化和生态治理,对池塘集中连片、养殖规模100亩以上且基础设施完善,水电配套齐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择优选取6家,按照每家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二是建设区域型集中监测数字平台中心,支持金额20万。
4.支持设施渔业建设(30万)。对开展路基圆形鱼池循环水高密度养殖模式、工厂化循环水高密度养殖模式、工厂化苗种繁育场等现代化设施渔业模式,配合设施建设尾水处理系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择优选取5家以内,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30%的标准予以奖补,单个主体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5.支持水产品加工体系建设(12万)。对于扩大水产品加工规模及拓展水产加工品类的加工公司,择优选取2家,按照新增添的设备或生产线%的标准予以奖补,单个主体奖补总额不超过6万元。
6.支持“三新”特色水产品养殖(45万)。扶持特色水产品(包括鳜鱼、鲈鱼、黄颡鱼、螃蟹等)养殖的技术示范和推广,对连片特色水产品(包括鳜鱼、鲈鱼、黄颡鱼、螃蟹等)养殖主体养殖规模10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择优选取15家,按照每家3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
7.扶持水产品牌推介(10万)。宣传推介“网湖鳙鱼”品牌,扩大阳新县大宗水产品知名度与影响力,以名气促销路。
1.省级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80万元)。对2023年前认定的8家省级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对2023年度对农产品加工产值排名前三,分别按照25万元、20万元、15万元标准予以支持;对年农产品加工产值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别的企业,按照每家4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2.市级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30万元)。对2023年前认定的3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按联农带农富农效果、加工产值和销售额等指标做综合考评,对年农产品加工产值超过1000万元的,择优选取10家,按照每家3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3.县级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40万元)。择优认定20家县级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按照每家2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1.支持品牌创建(40万元)。对获评省级“一村一品”的村按照每家8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对获评市级“一村一品”的村按照每家5万元的标准给予以奖补。
2.支持品牌直销店、标准化农资经营店创建(30万元)。对新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直销店,择优奖补4家,按照每家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对创建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拒售高毒农药和示范带动强的农资经营店,择优奖补10家,按照每家1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
3.支持农产品流通能力提升(20万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仓储流通能力的,按照新增投资额的30%予以奖补,择优支持3家以内,单个经营主体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1.支持供销开展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30万元)。按照“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与规范同步”的原则,培育创建主体阵地规范、服务有规模、群众信誉好、示范作用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15家,按每家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
2.支持镇区开展农产品节庆活动(20万元)。对镇区开展农民丰收节、农产品展销会等节庆活动给予支持,单个镇区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
3.支持化肥减量项目(20万元)。采取物化补贴方式,统一采购有机肥320吨,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创办果菜茶药材等特色作物精品园有机肥替减化肥示范,减少化肥用量。
4.支持开展小麦“一喷三防”(40万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采取物化补贴方式,统一采购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剂2000公斤,开展小麦“一喷三防”,支持农户统防统治面积共2万亩。
各产业链牵头验收单位,依据相关产业协会年度工作情况,提出支持事项与额度,在各产业链资金总额内调剂支持。
(一)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申报通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并按要求如实以下申报材料至所在镇(区)政府:
2.营业执照、身份证、种养殖规模图片、土地流转合同、新建内容图片等凭据复印件;
4.“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村盖章确认件),联农带农作为项目是否实施的重要指标,要做到应报尽报;
(二)镇级推荐。镇区人民政府对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来初审,11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对口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专班对镇区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来评审。
(四)审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县农业产业链成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实地勘察、验收。
(五)公示公开。经审核、验收通过的拟奖补项目、奖补资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广泛接受公众、社会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职责分工,各镇(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业产业奖补资金精准发放。
(二)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加强对奖补资金的拨付、使用效益情况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县纪委监委和县审计局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奖补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申报同一项目已享受同种类型补贴的不再重复支持,新购置设施设备投资总额要扣减农机具补贴金额(县农机服务中心提供补贴证明),享受本方案奖补的实行就高不就低支持。
(三)严肃工作纪律。镇(区)政府分别是农业产业政策性补贴资金核实、推荐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把关,确保本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八大重点农业产业申报真实准确。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审查把关,认真组织抽查和审核。对虚报、冒领和不符合有关规定领取奖补资金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取消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投资人)3年内申报各类涉农奖补资金资格。
联 系 人:柳海平;联系电线.畜禽及畜禽产品产业链: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
联 系 人:王 志;联系电线.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培育,强化农产品品牌、标准化生产与仓储冷链物流建设,其他: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