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奉节县鹤峰乡,蓝天白云下,碧绿的新民河河水缓缓流淌。两岸青山如黛,水面碧水藏幽。 新民河是长江二级支流。重庆全方面实施河长制以前,新民河畔被多个采砂企业“占据”,他们在枯水期滥挖河道、疯狂采砂,美丽的新民河满目疮痍。 自重庆全方面实施河长制以来,当地重拳整治非法采砂,关停沿线年过去了,新民河正恢复水清岸美的原貌。 5月6日,市级第3号总河长令正式对外发布,一场以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为目标的专项行动在全市展开。 2019年,重庆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针对当时生活垃圾污水、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污染三大污染源通过偷排、直排、乱排进入河库较为突出的情况做集中整治。当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达到三类以上比例为97.6%,高于年度目标7.1个百分点。 2020年,重庆再发第2号总河长令,下达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的任务书,从2019年的聚焦“水里”转变为“水岸同治”,一批“老大难”水岸问题得以解决。2020年,全市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优于国家考核目标4.8个百分点,较2016年提高11.9个百分点。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河道乱占乱建现象得到全面遏制,自然岸线%以上,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在此基础上,今年重庆再发第 3年发3“令”,不但彰显了重庆强力推进全社会合力攻坚,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也构建了重庆通过水岸同治、标本兼治来提升水环境,建设幸福河的“治水”新格局。市河长办副主任任丽娟介绍,自重庆全方面实施河长制以来,在全国率先推行落实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双总河长”制,全面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全市所有河流(含水库)分级分段设河长 不仅如此,重庆还在全国率先由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重庆市河长制工作规定》,为全面实施河长制提供了保障。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12万余人次,协调处理问题5.1万余个。 6日,潼南区崇龛镇姚市河,水流清澈,一艘清漂船从河面划过。崇龛镇位于川渝交界处,辖区内琼江、龙台河(琼江支流)、姚市河(琼江支流)都发源于四川,流经崇龛,最终汇入嘉陵江。 河流有上下游、左右岸,河库管理保护涉及不一样的区域和行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跨省河流,都会存在上下游污染治理步调不一、左右岸治污责任推诿,干流水质好、支流水质差等问题。 2020年,川渝9个乡镇都相继加入这个治水“朋友圈”,上下游合力治水,3条河流水质持续好转。建起“朋友圈”的不只是崇龛。任丽娟介绍,重庆江河纵横,水系密布,不少河流与其他省市跨界,特别是四川和重庆,境内跨界河流有长江干流及嘉陵江、渠江、涪江等重要长江支流,境内干流长度占整个长江干流长度的 10个方面加强合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整治81条跨界河流“三排”、河道“四乱”问题400多个,两地市区县各级水利部门签署合作协议93个,积极地推进川渝跨界联防联控,取得了积极成效。2020年,“川渝打造跨省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被评为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之一。任丽娟介绍,目前,重庆正与贵州、湖北、湖南等省毗邻地区实施“跨界合作”,通过建立落实左右岸、上下游联动机制,发挥河长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河流共治共管,跨界治水“朋友圈”进一步扩大。 1日,在《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和重庆市河长办公室签署《全面实施“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在重庆全面实施“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双方通过建立完整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巡查等7项工作机制,充分的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合力。这是重庆创新实施“河长 河流管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河长制实现“河长治”,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把群众从旁观者变成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 为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重庆设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河库警长 1号、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已侦办刑事案件90余起,查办非法捕捞等案件1340件,破获了一批畜禽养殖场非法排放等典型对环境造成污染案件,确保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落地落实。自“河长 159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12件,有效整改意见396件,提起公诉案件82件。此外,重庆各级政府还通过“河长 +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激发全民爱河护河意识。目前,重庆已有2.3万余名民间河长参与一线名人大代表担任河流督导长、监督员,督导河长制落地落实;政协委员聚焦市级总河长令开展“委员明查暗访监督性调研视察活动”,发现并移交问题线个,并利用互联网议政、远程协商,提出加大河流综合整治力度等意见建议1400余条。 四川省2021年长江禁捕工作意见印发 继续把“十年禁渔”纳入地方绩效考核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业农村部党校)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商会)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农民体育协会